其實那天陳先生也沒攬著我很久,幾乎是在氣氛開始不對之前就放開了手。
就是那種,既表達了親昵,又分寸感拿捏得很好的感覺。
而且他不是用手攬的我,是伸長著胳膊,把肘彎搭在我肩膀上。
所以我說是攬兄弟一樣的攬法。
這就是我覺得最好的時候了。
一切都很自然,我不必在他面前慌亂。
說著普通朋友之間都會說的話,我不必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但那些話又可以衍生出很多種意思,我可以自由地做出曖昧朦朧的理解。
點到為止的肢體觸碰,也令人愉悅,令人心花怒放。
我們在尋龍峽的浪花中渾身濕透,在橘色的皮艇中晃晃悠悠,被夏日的熱風吹干頭發衣衫,又在放縱之后結伴回賓館。
我狼狽,他也狼狽;我高興,他也高興。
這一天我很堅定地確認了,我對陳先生來說是有些不同的。
在路上跟我分享歌曲,看到我們的大巴會拍下來發給我。
他是他山石那邊發出,之后不久便在群里收到了去七樓禮堂吃晚飯的通知。
結果當我來到禮堂時,好些人問我是不是和樓下他山石的帥哥在一起了。
唉,當然是會有人問的,今天下午往我們這兒瞅的人可不少。
但不管跟我熟還是不熟,都好像我的親友團一樣跟我打聽,這就很神奇,咱能稍微有點邊界感嘛?
應該是因為我看起來一副很好說話的樣子,像陳先生肯定就不用面對這種場面。
我就只能不斷解釋著:“沒有沒有,都是誤會。”
鑫姐一邊忙著張羅晚餐,一邊一如既往的熱情,拍著我的肩膀說:“哎呀,遲早的事,那帥哥看你眼神都不對!我們小王盤正條順的,時機一合適添把火就給他拿下了,加油!”
然后她就忙自己的事兒去了。
我看著她離開的方向愣了一會,然后去找營銷部的桌子。
我知道鑫姐這人向來大大咧咧,她這話說得其實也是正常寒暄。
所以我之所以心里不太舒服,是我自己的問題。
因為我知道我和陳先生的關系只會止步于此,我們是不會戀愛的。
我只想像今天這樣陪他一塊兒玩,逗他開心,看他難得進入一個完全放松的狀態。
我可以每天陪他湊咖啡的單,可以花一千二買他一天時間,可以費盡心機試圖制造和他相處的機會。
我愿意聽人在我背后笑嘻嘻起哄,愿意讓人覺得我是顏狗舔狗,愿意所有人笑話我愛而不得。
但我不想聽別人說他“看我的眼神不對”,更不想聽人說他“添把火就能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