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eric。”
閔喬想微笑打招呼,嘴角用力扯了扯,勉強彎出一點角度,卻也只顯得苦澀,最后作罷。
他想起第一次認識嚴敬存,就是eric來告訴他有一位來自華國的老板想和他通電話,那時候的他是什么心情?以為自己一定能打動雇主,一定能成功。
太自不量力了。
回到組織,閔喬張開雙臂接受全面的搜身安檢,他什么多余的東西都沒帶,衣服也是他離開時穿的那身組織統一發的白t恤和褲子。
“joe,按照規定,你的第一任雇主未向組織贖走你,你需要將此次任務期間的收入上交組織。”
“都在這里了。”
閔喬遞出銀行卡。
eric將卡插入機器讀取出余額,看著上面的數字一陣心痛惋惜。
卡里的余額已經超過了閔喬的贖身價格2200萬,他有這張銀行卡,只需要雇主出面和組織談判,象征性地出一塊錢就可以把人贖走,從此獲得自由,再也不用受制于這個鬼地方。
“joe,你確定嗎?”eric擺手讓其他手下人暫時離開,湊近閔喬耳邊密語。“閔喬,你再爭取一下,去求求嚴老板把你贖出去,我給你個機會,只要雇主在你重新進入組織前把你要走,我不算你違規。只要嚴老板現在打電話,他們沒辦法不放人。”
eric抽出銀行卡,他們都知道沒有被第一任雇主贖走意味著什么,他想在能幫的地方幫閔喬一把,否則太可惜了。
閔喬露出了一點真心的笑容。“eric,謝謝你。但是沒用的,他不要我了。”
嚴敬存不要他了,別說是一塊錢,即使是他倒貼也不要。
卡里的錢有307萬是他靠自己賺的,一點點攢下來,其他是出事之后兩個綁匪打給他的贓款,如果他用了這筆錢,他和bangjia寶韻的匪徒有什么區別。是他沒能力,賺不到2200萬,也是他沒本事,沒辦法讓雇主想把他留在身邊,為他贖身。
他不怪別人。
過了安檢,閔喬洗完澡,全身上下的物品都換過了,之前的宿舍分給別人住了,他領了一間新宿舍的鑰匙,看起來有10個平方,比之前的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