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嵐的父母離世,我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親眼見到他。等到他終于能夠從熊本回來,又決定留在東京。嵐的人生沒能就此平靜。幾年之后,正當我們在同一所大學,嵐卻犯下了法律不可饒恕的罪。
我那時有事回京都。嵐把保留證據的u盤寄給我的時候,我就知道,以他向來做事萬全的風格,自然是做好了無法從中脫身的打算。
【今井元嵐,二十歲。異能力者,靈力者,今井游與新田咲奈的幺子,連環sharen迷案的兇手。】
那時候,我接觸到了所謂的“異能特務科”。
……嵐的父母當年猝然離世,確實讓嵐變了太多。
事情的全貌,在嵐郵給我的東西里。嵐讀高中三年級的時候,碰巧在醫院認識了同樣是靈力者的小女孩,這件事我同樣知曉。但一年之后,小女孩zisha了。
zisha是真的,迫使女孩zisha的真正罪人也被嵐抽絲剝繭找到,并且利用能力逼迫真兇自裁了。
如果沒能妥善處理,異能特務科會把嵐秘密處理掉,說直白一點,就是把嵐判處死刑。若事情發展到那種不留任何轉圜余地的局面,嵐希望我在幾年后,最好是十年后,能幫他將所有的證據公之于眾。我相信嵐一定把同樣的資料當把柄去“威脅”了異能特務科,否則我后來沒辦法看到嵐安然無恙地從那個地方離開。
嵐很信任我,但我去異能特務科時,嵐卻以不認識我為借口拒絕見我。
那件事像水潭里的小水花,在大眾的眼里一晃便消失了。仿佛沒人記得連環sharen謎案的存在,除了我,還有嵐的哥哥姐姐。嵐戴了足有一年之久的電子手銬,即使不向我開口傾訴,我知道,在戴著手銬的那一年里,嵐為東京異能特務科做了很多不能讓我知道的秘密任務。
嵐本人不在意,把它當做了一個免費手表,還能實時監測心率和身體狀況,哪怕是來學生會找我,在炎熱的天氣也會穿短袖,把它隨意地露在外面。
“它實在太像智能手表了,異能特務科給的東西質量上乘。”
嵐之后變得非常討厭戴手表,任何的腕部裝飾都不喜歡。
后來,再后來……我們有太多后來了。
嵐總是停不下來,雖然我也不會止步不前。
我理解嵐本性如此。我不評價這種想法是對是錯,因為主修哲學的人一定能在關于人生、信念和高尚情操的話題上頭頭是道地反駁我,引經據典,聽起來煞有介事,其實只是為了反駁而反駁。不過,我不介意和故意說笑的邏輯鬼才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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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吃甜食,
也喜歡吃辣,但對于甜辣口味的食物,他的喜歡程度倒是不值一提了。晚飯是征十郎熱心提供的n倍辣拉面,
但當天晚上他多加了一份夜宵。
是幾碟甜點心,
顏色很淡,
像雨天也不忘盛開,和瓢潑大雨作抗爭的淡粉蓮花,味道是與外表毫無關系的濃郁甜香。
原來今天是重口味版本。平時還有一種少糖版本,愛花姐心血來潮控制糖分攝入量時就會是這種。愛花姐喜歡這種可以當零食吃的小點心,
按她的話來說,可以一邊看文件一邊吃,“那樣的話,就不會被□□同事氣到睡不著了。真是的,
不能帶著憤怒睡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