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落在她的唇上,挺甜的,比她的血還甜。
沒吃夠。
小兔子胸口起伏了幾下,鼓足了勇氣,還是低下頭,聲若蚊吶,他沒聽清,手指捏她的下巴:“什么?”
她想躲,被他捏著后脖頸撈過來:“大點聲。”
“·········”
她小小聲地說了句。
什么玩意兒?
花兒擰著眉,把她拽得更近,耳朵貼在她唇邊:“什么?”
小兔子泛著水光的粉色的唇在顫動,這回他聽清了。
那是一句低低的哀求:“你,你不要娶,娶我,好不好?”
啜泣的喘息噴在他耳朵上,花兒覺得有點癢。
掏了掏耳朵,咧著嘴惡劣地笑了:“不娶你,吃你。”
少年人的臉相當俊美,笑得肆意妄為,他本來就是個無惡不作的小妖王,區區一只兔子,他一根手指就能碾死。
一個二個都不想嫁給他。
他心性乖僻,本就因為他小美人娘親非和那個拋棄了他們五百年不聞不問的人在一起而惱怒,偏生他打不過那個人,心下不服,又不得不受制于人。
一口咬在她脖子上,吸她的血。
干脆吃了她,小美人娘親不高興又怎樣,反正他守了五百多年的人,已經不要他了。
他就是那個多余的人。
作者有話說:
本文1v1,花兒陪著他小美人娘親相依為命五百年,以為那是愛情,其實不是。
不懂裝懂的死小賊,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愛情。
上文說了,他咬兔子時有性沖動,是從未有過的感覺。也就是說,他對敖庚沒有過任何帶顏色的欲望,只有占有欲。
我解釋一下,以免有人說這是戀母文。。
花兒喜歡上兔子之后才會恍然大悟男女之情。
情感走向:前期花兒以為自己喜歡他小美人娘親,后來自我攻略以為小兔子喜歡他,其實小兔子不喜歡他,再后來小兔子喜歡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