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完那些支票之后,錢書記也是語重心長地詢問林火旺下一步的計劃,道:
“林火旺同志啊!你接下來有什么打算?
雖然我們國內還沒有放開個人經商成立公司之類的政策,但是,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呀!
你要不要,先試試在我們省里,以集體經濟的名義,先經營一家公司或工廠出來?
等到時候,個人成立公司的政策出來了,再從集體經濟,轉成你個人的,怎么樣?”
錢書記是知道上面的政策風向的,這些放開只是時間的問題。
所以,他才敢如此大膽的給予林火旺這樣的承諾。
林火旺也是吃了一驚,他沒想到,錢書記敢擔著“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來幫自己做這樣的擔保和操作。
不過仔細想想,這種狀況在未來幾年,還是相當普遍的。
個人開廠往往是拿不到相應的資格和合法手續,大部分都要掛靠在集體經濟下面。
比如《大江大河》里面,楊巡的貿易公司,為了能夠合法經營,只能掛靠在小雷村的集體經濟下。
這就導致后面會有一個權責歸屬的問題,嚴格意義上來算的話,楊巡經營貿易公司,就是屬于小雷村集體經濟的,利潤也得上交給小雷村,而不是像他這般每年交一點掛靠費。
但從事實上來看,楊巡經營的貿易公司,只是借了小雷村集體經濟的一個合法資質而已,并沒有占用小雷村其他任何的資源和利益。
所以,這里不存在什么侵吞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的事實,若是因為掛靠的關系,就把楊巡自己的勞動成果,全都充歸集體所有,那就又絕對是惘顧事實了。
而當時在小雷村的村書記雷東寶沒出事之前,都可以一力保證楊巡的貿易公司正常運作,勞動成果不用上交集體。
林火旺現在可是有錢書記的親口保證,那他就更可以放開手腳來大干一場,而不需要顧忌這顧忌那了。
這種局面,比林火旺剛重生時所預期的,簡直是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只不過……
現在開廠開公司,對林火旺來說,還有些太早了,不是恰當的時機。
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面對錢書記如此熱情的邀請,林火旺只能抱歉地說道:
“錢書記!謝謝你的好意,但我目前還真忙不過來,暫時沒有要建廠開公司的打算。
不過,我想請錢書記幫我找個省城的高中,我想要讀書……考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