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顧志明安排他加班趕一個材料,然后扭頭就帶著自己女朋友去聚賢樓喝酒,還喝醉了,這意味著什么,但凡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
顧林怎么也沒有想到,平日里對自己客客氣氣的叔叔,居然看上了自己的女朋友。
這讓他如何接受?
聽完秦牧的話,顧林轉頭就把方愛蘭喊了出來,還把自己的想法給說了出來。
“讓我跟你去王河鎮?”
“開什么玩笑,我在縣城呆的好好的,為什么要跟你一起去吃苦?”
“我不去鎮子上,我要留在縣城里!”
……
方愛蘭想都不想就拒絕了,去了鎮子上,連買一杯奶茶都買不到,更別提其他的娛樂生活了。
她考公務員,是想做大官,并且過上好生活的,一旦去了鎮子上,想再回來,那就是猴年馬月了。
“可是我不放心你啊,昨天我叔拉你去外面喝酒,昨天我還在,以后我不在,你喝醉了就……”
后面的話,顧林都不好意思說出口,那畢竟是他的親叔叔,是真的丟人。
“喝醉了也沒事啊,副縣長肯定會照顧我的,他對我那么照顧,不會讓我一個人露宿街頭的。”
方愛蘭卻是一臉的無所謂,“而且,昨晚是你想多了,顧副縣長是看我吃的沒有營養,就帶我一起去吃好的,沒有其他的意思,他是你親叔叔,你還信不過啊!”
我想多了?
顧林一時不知道該說什么,到底是自己多想,還是方愛蘭太單純!
官場之中,哪有什么想多了!
顧志明是他親叔叔不假,但越是有這一層關系,顧林才更清楚自己叔叔是個什么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