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先假設王雪珍確實是無辜的,她不是那個sharen的人。
她是給人頂罪,才會含糊不清不敢事無巨細地說。
快要頂罪了,覺得一切都穩了,才會說自己對不起范呂蒙。
現在來到范呂蒙為什么會死,那個人出于什么目的殺死范呂蒙。
謀財害命?
王雪珍對范呂蒙有感情,且財產不多,只有一套還有貸款的房子。
其他意外更別提了,根本不可能。
那剩下的就是情殺了。
這是sharen案中,最容易出現sharen事件的類型。
王雪珍喜歡這個人,為這個人頂罪?
可她手上的月牙色痕跡又做不得假,不像是法醫經常說的“造作傷”。
造作傷解釋很簡單,就是傷者企圖偽造傷情,達到瞞天過海的目的造出來的傷口。
網絡上常有人被打后發視頻,網友就喜歡支招。
叫受害者如何如何通過一些動作,影響醫生的判斷,加重醫生對傷情的判斷,從而獲得更高的賠償。
雖然有些不同,但殊途同歸。
在沒有法醫出場的時候,這些招數對普通醫生或許有用。因為沒死人,或者不需要正式進行傷情鑒定時,普通打架斗毆產生傷害這類事件,法醫不會出場。
可真要法醫出場,這些所謂偽裝傷害基本不會奏效。
是的,那些造作傷并不好瞞過鑒定的法醫。甚至在專業的法醫面前,這是比較低級的方法。
那小創口雖然已經痊愈得差不了,但是只要對比作案工具,就可以輕易得到當時使用了多大力道才能造成那樣的傷口。
再用傷口計算當時她到底捅了幾刀,用了什么樣的角度。
再對比作案工具,基本就能確定是不是她動的手。
法醫在這方面十分嚴謹。
法醫出具的報告葉桑??床灰?,不知道是怎么樣認定的。想到這里,葉桑桑寫了鑒定報告四個字,在后面打了個問號。
再次回到假設上,假設一切瞞天過海。
王雪珍真是為了頂罪,兇手另有其人。
發送信件的是兇手,那兇手的目的是什么。
想在輿論開始平息的時候添一把火,加速判決,讓王雪珍死?
畢竟他想不到,連藏心能夠見到王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