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太爽了,年紀輕輕有才有貌、數不盡的財產揮霍。這么巨大的榮耀和利益下,又有誰會在乎他的人生故事。
沒人在意在他人生的最幼小脆弱的六年,人生觀世界觀都尚未成型的六年,就要眼睜睜看著最愛的媽媽如花的鮮活生命在面前一點點殘忍凋零。
厲晴從未對厲非灌輸過對父親的仇恨。
但當她的臉頰從嬌艷的玫瑰色變得枯瘦慘白,當她明亮的眼睛逐漸一點點失去希望。當她最后在病床上哭著說“我好后悔啊”的時候。她并不需要用言語教厲非什么,就已經給小小的厲非上了最沉重的一課。
再后來,厲非在父親身邊成長,又在無數個寒暑長途地飛回祖父母身邊。
他們都眾星捧月地愛著他,確實不假。
厲非的每一次得獎、每一次生日、第一次開直升機、第一次潛水、滑雪、打獵,沈明德都在。任何外面的子女都無法威脅到厲非的地位。有自以為得到寵愛、躍躍欲試的,一旦被發現會立刻被沈明德打入冷宮:“憑你們也配和我兒子比?”
沈明德的兒子很多。但被他叫作“我兒子”的,只有厲非一個。
“但這里面其實有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我在六歲到七歲那一年,生過一場重病。”
那場重病讓厲非差點死了。
挺過來以后,他關于厲晴的記憶一度變得很模糊。而那時祖父母雙雙年紀又大、身體也不好,為了唯一外孫能有人疼愛保護,不得不允許他的親生父親帶走他。
“媽媽的事我記不清了,爸爸對我也不錯。所以后來很多年,我是正常愛著爸爸的……”
就像世界上任何一個孩子,會真誠地愛著一個強大有能力、愿意滿足自己心愿、陪伴自己、帶自己去很多地方冒險的爸爸一樣。
盡管隱隱地,他還是會從祖父母強顏的歡笑里,看到他們對沈明德掩藏不住的恨。還是會在漸漸恢復的記憶里,逐漸發現事情的不對勁。
大概十三歲時,厲非重新想起了一切。
某著名導演一直說厲非是天才,說他十三歲的年紀演一個被仇家收養的少年,就能演出得知真相時人生崩塌、愛恨交織的痛苦和迷茫。
痛苦和迷茫是相似的。
可電影里的那個民國少年,隔著的是明確的、屠戮滿門的國恨家仇。手刃仇人后放一把火就能心安理得隱姓埋名。
而厲非的媽媽卻是病死的,不是沈明德直接殺害的。
哪怕是祖父母,也只能一邊哭著要厲非不可以忘記媽媽的委屈,一邊要他跟著爸爸好好生活。而沈明德作為一個本質上極端冷血無情的人,對厲非也已經算是掏出全部心意。
于是后來的很多年,厲非就在這種極端矛盾的糾葛下生活。
恨誰,愛誰,相信誰?
一直一直找不到方向。
直到二十一歲,他因為前公司老板等人的丑聞而被逼出走美國。人生的嚴重打擊,卻也是重大轉折。他轉戰美國后不僅得到了更好的事業發展,同時還在美國期間更多接觸了沈明德國外的產業,看到了父親更不所知的另一面。
“我以前以為,他就只是道德淪喪、薄情寡義,到那里才發現他……嚴重違法、無惡不作、sharen越貨、只手遮天。參與了太多危險的交易和勾當,已經無法回頭。”
厲非沒有把這些內容說得很細,只是大致說了一遍。
黑暗中,他抬起黑瞳:“傅斯霆,我是那樣的人的兒子,血緣并變不了。”
“他做事不擇手段,身敗名裂的遲早的事。我不知道你跟我在一起,以后會不會因為這些關系,遭遇到不可預估的危險。”
“也許離得遠些才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