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她剛升職,心情大好,特地休了段年假。
人在自滿狀態里最容易出現錯誤,一個沒防備就鬼迷心竅:貪圖不值錢的情緒價值,迷戀美色和年輕的身體。
平時她絕對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麻煩又無意義。
怪就怪彼時春風得意,“獎勵自己”這樣的詞被植入她腦海。
萍水相逢,一別兩寬也正常。
她的生活里有工作就足夠,不需要更多內容。
唯一麻煩的是她的傘被對方拿走了,傘本身不貴但是無價,已經陪她多年,意義非凡。
要不是那晚肆意濃烈的纏綿讓她昏頭,要不是夏雨大得像把整條街給掀翻,她絕對不會借給一個名字都不知道的艷。遇對象。
借傘的人說謝謝,說第二天會讓人送回來。之后杳無音訊。
她們相互沒問名字,也沒有任何聯系方式,沈清慈一直沒找著人,但也沒放棄。
半年了,再次相遇,沈清慈承認自己很驚訝。
雖然只見過三個晚上,相處時間加起來統共幾小時,但對方的嬌貴和闊綽都快要刻在臉上了。
即使她吃黃瓜味和醬香餅味的薯片。
現在卻身穿便利店員工制服,雖然比一般人穿得更筆挺,可當她用和煦殷切的笑容說“歡迎光臨”時,沈清慈還是懷疑自己認錯人沒有。
離譜的是,對方能做到一臉敞亮地跟她裝陌路人。
姑且算她臉盲,聲音總聽得出來。
有人夸過自己聲音“誘人”。
雖然當時地點在床上,很多話都是鬼說出來的,天一亮就不作數。
裝什么都沒發生過可以,但是借了東西不還就沒意思了。
按邏輯推理,現在有兩種可能。
要么是對方之前裝有錢人,到處騙色騙錢。發現自己不好騙之后直接換了目標。
要么,對方的生活突然遇到麻煩,經濟窘迫又無一技之長,不得不到這里工作。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死要面子所以干脆裝不認識。
具體是哪種,沈清慈沒有興趣。
她只知道當時的體驗不錯,但沒有也無所謂,現在她只想拿回傘。
到達見客戶的地方,她抽空打開天氣預報,看了下a城哪天有雨。
就在幾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