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的小孩都有新衣服穿,我卻只能穿著媽媽寄回來的、不知從哪撿的舊衣服,袖子短了一大截,被同學嘲笑了整整一個學期。
有一次我發高燒,燒得滿臉通紅,趴在桌上起不來,奶奶也只是冷冷地丟下一句“喝點熱水就好了”。
原來,我所承受的一切苦難,都不是因為家里窮。
而是因為,他們不愛我。
他們帶著我的親弟弟在城里錦衣玉食,卻把我丟在這個偏僻的鄉下,找個外人來“窮養”我。
好一個窮養。
好一個狠心的局。
我的眼睛流淚到發痛,心也一寸寸冷了下去。
明天。
等他們回來。
我要親手,揭穿這場演了十幾年的、惡心至極的戲。
2
第二天,日頭升到正空。
院門口傳來一陣刺耳的剎車聲,他們來了。
一輛黑色的、擦得锃亮的轎車,停在泥濘的土路盡頭。
車門打開,先下來的是我爸林肖,然后是我媽王玲花。
他們穿著洗得發白的舊工裝,臉上抹著灰,頭發也亂糟糟的,活脫脫一副飽經風霜的農民工模樣。
最后,我的弟弟林天賜慢吞吞地挪下車。
他一腳踩在泥地上,嶄新的白色運動鞋瞬間沾上了污點。
林天賜嫌惡地皺起鼻子,聲音不大不小,剛好能傳進我耳朵里。
“爸,媽,這就是我姐住的地方?是人住的嗎?狗都不?。 ?/p>
我的心,被這句話狠狠刺了一下。
狗都不住的地方,我住了十六年。
我仔細打量著我的父母。
他們的戲,演得真好。
可那雙常年握筆、簽合同的手,就算沾了灰,也掩不住那份細皮嫩肉。
他們的指甲縫里干干凈凈,脖頸處的皮膚細膩光滑。
這哪里是常年干重活的人?
“語語!”
我媽王玲花一看到我,立刻捂住了林天賜喋喋不休的嘴,臉上堆出又心疼又愧疚的笑。
“想死爸媽了!快讓媽看看,瘦了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