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又震動一聲,她發來一個名叫《生活費使用規范》的
文件。
里面整整十頁。
我吸吸鼻子,胡亂用手背抹了把眼淚。
顫抖著手指去翻看:
每張小票上都要用
05
的黑色中性筆簽名,確保是本人消費。
消費后
24
小時內要上傳給家長確認,若超時,下月扣除小票金額的雙倍生活費。
每月一號必須提交月度消費預算表,精確到每一天、每一餐。
必須保留所有消費憑證的小票以及付款截圖,每天都要發給家長審核。
禁止購買任何「非必需品」,包括奶茶、零食、衣服、化妝品等。
禁止參加任何付費娛樂活動,比如:
聚餐、看電影、過生日、演唱會。
以上條件審核通過才會發放對應金額的生活費,如有違規消費項目。
則扣減對應金額或者停發生活費!
我的眼前陣陣發黑,腦袋像扎進上萬根針一樣痛。
我感覺自己快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