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王天林導演的電影《野玫瑰之戀》終于在香港和灣灣同時上映。電影大賣,王天林名利雙收。
十一月中,電影還未下畫,電懋公司突然在灣灣的電視和報紙上同時刊登了一幅小女孩的畫像。并且特別點明是還在上演的《野玫瑰之戀》的導演王天林,要挑選新戲的小女主角,尋找年齡六歲左右,與那幅畫長得一模一樣的小女孩!
這一天,灣灣某個住所,林清霞一家吃過午飯后,林父坐在客廳看報紙,突然看到了報紙上刊登的一幅畫像,畫像上的小女孩與自己的女兒林清霞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他非常驚訝的把那幅畫下面的內容看完之后,對在廚房里洗碗筷的妻子喊道:
“蘭英,蘭英,你出來一下,你看看報紙上刊登的這篇尋人廣告!”
“怎么啦,怎么啦,出什么事了?”林母以為出了什么事,趕緊從廚房里跑了出來。
林父把報紙遞給了妻子,指了指報紙上的那幅畫像,對她說道:
“你看看報紙上的這個廣告!”
林母拿起報紙,小聲讀道:
“香港小天才霍建明編劇,《野玫瑰之戀》導演王天林執導,新戲《媽媽再愛我一次》尋找與畫像上的小女孩一模一樣的小女演員,片酬十萬臺幣,前往香港拍戲的費用電懋公司全包(注:包含陪同孩子前往香港,照顧孩子的父親或母親的費用)!”
讀完,她看了看報紙上刊登的那幅畫像,見與女兒林清霞幾乎長得一模一樣。她立即驚訝的轉頭看了看丈夫:
“怎么畫像上的人與清霞長得一模一樣?”
林父攤了攤手,說道:“我怎么知道?”
“十萬臺幣片酬?還包了去香港拍戲的所有費用?”林母有些心動了,看了一眼丈夫,突然對他問道:
“良哥,我們不是打算要搬回三重住么,在三重買套新房子還差多少錢?”
“還差五萬多,再攢三年,就差不多了,大后年我們就能在三重買套房子,搬回三重住了。”林父看了一眼妻子,說道。
“良哥,你說讓清霞去試一試,怎么樣?
我看報紙上說過,這個王天林導演拍戲的速度很快的,小孩子的戲份應該也沒多少,估計也就半個月左右就拍完了。
而且清霞還未上學,也不影響她讀書?!绷帜缚戳丝戳指?,沉吟了一會兒,對他問道。
林父立即聽明白了妻子的意思,她想盡快從嘉義搬回三重去住,女兒如果被相中了,有了拍這部戲的片酬,那一家人馬上就能搬回三重了。
但他思想有些傳統、守舊,實在是不想讓女兒當戲子去拍電影,見妻子希冀的看著自己,他左右為難。過了好一會兒,他嘆了口氣,說道:
“唉,等等看吧,或許人家已找到了合適的小演員也不一定,別咱們剃頭挑子一頭熱,一廂情愿?!?/p>
“那,那萬一就清霞一人合適呢?”林母清楚丈夫的心思,見他語氣已有些松動,連忙問道。
林父擺了擺手,說道:
“如果只有清霞一人合適,那就是天意,那,那你就陪清霞去香港拍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