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的,來搭把手,得把這些糧食,上繳到城里的糧倉去。”藤次郎的老婆一邊喊著,一邊吃力地扛起一袋稻谷。
這是他們家被征繳的兵糧米,本是為過冬儲備的雜糧,如今卻被征用,看來這年不好過了。
雖然她的眼中滿是無奈,但卻覺得這又是理所應當的:“不管怎么說,咱們也是筒井殿下的子民,總不能在這時候拖后腿。”
“說得也是。”藤次郎嘆了口氣,走上前去幫忙。
雖然他對這次的動員令有些不滿,但想到村子的安危,他還是咬了咬牙,決定配合,絲毫不覺得苛刻。
這便是統治階級自古以來,向民眾灌輸的所謂“合法性”。
領主們以“一所懸命”(意為全力守護領地)為名,將這種無償征發的行徑,粉飾成了“互助義務”。
這種民間疾苦,近乎刮地皮的剝削行徑,身為穿越者的筒井順慶自然心知肚明。
然而,他絕不會愚蠢到去改變這種體制,相反,他還要更加巧妙地運用這種體制。
所以,如果能實行“五公五民”,那就是他能拿得出的最大仁慈了。
若能如此,他甚至還能成為百姓口中的“天降救星”,被奉為“仁政之主”。
“嘿,你們幾個別看了,快點過來搭把手!”遠處,“乙名”站在高處,大聲催促著眾人,聲音中帶著幾分嚴厲。
乙名,是村落自治的核心人物,通常由村中有勢力的家族長老或富農擔任。
受領主委托,負責分配賦稅、調解糾紛、管理土地等事務,相當于村長。
可別小看這種最底層的村長,他們在村里不僅是擁有最多“名田”的“名主”,更可以當“中間商”,從中賺取巨額差價。
甚至部分“名主”,本身就是地頭地侍(小領主),在村村爭斗的過程中做大做強,最終成為一方大名。
大名,即大名主。
“別墨跡了!要是耽誤了時間,到時候筒井殿下怪罪下來,誰也擔待不起!”
乙名手里拿著一根竹竿,過來三連擊,教訓眼前這群不出力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