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道:“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sharen犯的兒子更不能讀書,以后當壞人會害死多少人啊。”
周赫煊又問:“中華民國的憲法規(guī)定,所有國民都擁有受教育的權(quán)利。你認為這個學生有讀書的權(quán)利嗎?”
小販理所當然道:“還讀啥書?老爹是sharen犯,老娘是娼婦,這種人長大也肯定不是好東西,早點死了省事兒。”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周赫煊說,“請問你的姓名、年齡、職業(yè),有沒有讀過書?”
小販笑道:“我叫李全,32歲,賣糖堆兒的,不識字兒。”
周赫煊又陸陸續(xù)續(xù)問了七八個人,甚至連印度籍巡捕都調(diào)查了,得到的回答驚人一致:sharen犯和娼妓的兒子不該讀書!
譚熙鴻目睹了整個經(jīng)過,不可置信道:“怎么會這樣?怎么可以這樣?”
“別急,慢慢來。”周赫煊又截住一個戴眼鏡的,看樣子是個知識分子。
那人說道:“當然有權(quán)利讀書,現(xiàn)在都民國了,進步的文明社會就要給每個國民以受教育的機會。”
周赫煊問:“如果這人長大學壞呢?有知識的壞人,可比文盲危害更大。”
“那就更應(yīng)該受教育,學校可以導(dǎo)人向善,糾正他危險的行為觀念。”那人道。
周赫煊笑道:“謝謝你的配合,請問你的姓名、年齡、職業(yè)和受教育程度。”
那人痛快地回答:“我叫魯杏芳,字潤良,29歲,金融碩士,洋行職員。”
這個問完,譚熙鴻才說:“看來還是讀書人明事理。”
“那可不一定。”周赫煊說。
很快又問到一個賣菜大媽,她說:“多讀書有好處,這sharen犯的兒子,說不定長大也有出息呢。”
整整忙活半天,總共收到五百份調(diào)查問卷,最后統(tǒng)計出來:持否定觀點的占872,認為sharen犯和娼妓的后代不應(yīng)該讀書;而持肯定觀點只有128(其中絕大部分是婦女和知識分子)。
看到這個結(jié)果,周赫煊默然無語,他沒想到會如此糟糕。
譚熙鴻都把自己此行目的給忘了,嘆氣說:“國人的觀念還需要進步啊。”
闡述自己的思想。
前一章我們提到,民國初期有三種教育。其中民眾教育理論,認為無論男女老幼、貧富貴賤都有受教育的權(quán)利。歷史上,這種理念正是發(fā)源于北伐時期。
周赫煊沒想到的是,自己那一篇報道,居然促使“民眾教育理念”提前興起,點燃了全民教育的火種。
做為幾十年后的現(xiàn)代人,你很難想象民國初年那種蒙昧,罪犯的兒子不配受教育,居然會是大多數(shù)老百姓的共識。
解放思想,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