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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少年前的事了,我怎么可能記得那么清?”
江明遠臉上閃過愧色,聲音柔和許多:“好了好了,鼓已經扔了,你總不能讓我去垃圾桶里撿回來吧?大不了我給你買臺新的就是。”
他真的忘了。
忘了我每次吵架,每次哭,都會跑到書房陪著那臺架子鼓。
忘了有次搬家,送貨的車出事,我拼了命也要把鼓帶出來。
但凡他在乎我一點,就該知道,那臺鼓在我心中的份量,有多么重。
“你干什么?”
“你還真的要去翻垃圾桶?”
“夠了陳婉秋,鄰居都知道你是我老婆,你這不是丟我的人嗎?”
他死死拽著我,不讓我去。
我徹底失控,狠狠咬住他的手臂,直到嘴中泛起腥甜才松口。
“你瘋了?”
他紅著眼,不可置信地看著我。
我終于掙脫,連連后退數步:“我沒瘋,江明遠,我只是清醒了。”
“之前怕爸媽擔心,還能拖一拖,但現在——”
我翻出早就擬好的離婚協議書,扔到他臉上。
“簽字吧,我一秒也撐不下去了!”
他還是不肯。
“明天是孩子的第一場比賽,你想讓他因為家里的事情分心,發揮失常?”
“他從小胃就不好,只吃的慣你做的飯菜,我們離婚了他吃什么?我不可能讓孩子跟你”
他喋喋不休地說著,又用家庭和孩子對我道德綁架。
他知道我為這個家,為孩子做了多少,有多重要。
可他卻覺得理所當然,仍對我毫不在乎。
“別說了,孩子那里,我會去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