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當家做主,得養家糊口,挑起家里的擔子。”
“再說了,富貴險中求嘛,帽兒山有野狐貍,狐貍皮子值錢,回頭開春了,我肯定還要再去一趟的。”
李浪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帽兒山山腳下,黃大仙洞竟然有五頭野狐貍出沒,但山里頭肯定還有不少。
狐貍在附近幾座山頭很少見,獵人運氣好,一年能碰見兩三次,其他情況,連根狐貍毛都找不到。
獵人之所以要找狐貍,自然是因為狐貍皮子值錢。
為了能打到狐貍皮子賣錢,自然有獵人趨之若鶩,鋌而走險。
李浪還要養家糊口呢,過完年還想翻修一下老屋,這帽兒山必然要去一趟的。
再說了,上山打獵本來就是刀口上舔血,十萬大山險峻,容易迷路,更有猛獸盤踞,
這要是怕了,還當個卵子獵人?
“李小子,你不怕進了山,遇到那吃人的豹子?”胡老八驚訝道。
“不怕,大不了給腦袋上來一槍!”李浪回道。
“好小子,有魄力!”胡老八點點頭。
一旁,錢富貴周烈山也很認可李浪的膽量。
單這一份膽量,李浪就遠在他倆之上。
一個人就敢進山打獵,試問他倆,是做不到的,沒有這個膽子。
進山打獵,一般情況,都要拉上一批隊伍,至少十幾個人,才敢進山打獵。
一個人貿然進山,實在是太危險了,真要遇到了熊瞎子遠東豹,那就回不來了。
就算沒遇到熊瞎子遠東豹,十萬大山連綿千里,山里頭林子茂密,人一進去,容易迷失方向,哪怕是有經驗的獵戶,進了十萬大山,也有迷路的可能性。
這要是在山里頭迷路了,那就跟等死沒啥區別了。
一批人進山,相互還有個照應,哪怕迷路了也不慌。
一個人?錢富貴周烈山可不敢。
“胡老板,那吃人的遠東豹找到了嗎?”李浪好奇問道。
山上的野獸嘗過人肉,那就是個危險分子,定時炸彈,必須得早點弄死。
不然的話,它能捕獵第一個人,就能襲擊第二個人!
留著這豹子在山頭,始終是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