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靈靈看到劉向北手里的合同,眼神晦暗不明,“你想要多少錢?”
合同上,標注的版權,都屬于劉若詩。
已經發布的作品,板上釘釘,根本狡辯不了。更讓葉靈靈氣惱的是,劉向北手里居然有劉若詩的新歌手稿一部分。
“你想要多少錢?”葉靈靈又問。
劉向北回答:“這個公司有我姐姐的股份,這部分即使我姐姐不在了,也應該給我們家。”
葉靈靈指了指上面的條款,“那是在劉若詩可以繼續創作和工作的情況之下,現在她沒了。”
劉向北搖頭,“就算我姐沒了,只能說她不能繼續給公司創造利益了,但不代表她以前沒有創造利潤,更不代表她的股份就沒了。如果你不想讓我們家得到這些股份,那么就請按照市場價回購股份。”
“我父母不懂,但我懂。畢竟我是大學生,雖然不是什么好大學,但我們學校也有教法律的老師,我已經咨詢過他。我的要求很合理,并沒有獅子大開口,反而是你們并沒有跟我們提及股份的處理情況,更沒有提及我姐姐新創作歌曲的后續安排。這些歌曲,我已經通過老師申請版權了,這是證明文件。”
葉靈靈聽完劉向北的話,內心震驚不已,沒想到最不起眼的劉向北居然城府這么深。
劉富貴、楊小蓮,以及劉向北的大哥大嫂在得到四十萬之后,喜笑顏開,忙著回家分錢了。
唯獨這個劉向北,沒有對那四十萬動心,原來是想得到這些股份和版權。
葉靈靈皺眉,“你想要多少錢?”
劉向北回答:“自從公司火起來,為公司賺錢不少于三千萬,這是我姐留下來的日記本上記錄的。雖然你們剛剛盈利,那是因為公司并不僅僅有我姐姐,還有在培養其他藝人,這些錢的花費不是我姐姐造成的。”
“這說明,我姐姐能拿到公司的股份,名副其實。如果你們想要回購這部分的股份,那就給我一千萬。我姐姐未發布的十首歌,都是能大火的歌曲,每首十萬。總共加起來,你給我一千一百萬。”
“不可能,太多了。”葉靈靈瞇著眼睛看向劉向北,“總共給你三百萬,購買你的股份和歌曲版權。”
劉向北回答:“既然葉老板沒有誠意,那我們就法庭上見吧!”
說完劉向北就要離開。
葉靈靈連忙阻攔,“你開價我討價還價不正常嗎?說吧!多少錢你愿意轉讓股權?你不要獅子大開口,既然你不好談,我會跟你的父母還有你大哥大嫂談,想必他們見錢眼開!”
劉向北笑了笑點頭,“是的,我姐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她的遺產直系親屬,我的父母可以繼承!不過,這些歌曲我已經登記在我的名下,現在就已經是我的了。”
“雖然我不懂音樂,但是我姐姐曾不止一次跟我說,她的第
2張專輯,不僅比第
1張專輯更好,而且首首都是經典,能夠在兩岸三地、亞洲,甚至還有兩首英文歌可以在世界爆火。”
“單挑出來任何一首歌都可以捧紅一個人,更別說整整十首!另外我還有我姐姐平時抄錄的一些手稿,有些雖然不是很完整,但也有三四十首歌,能捧紅很多人了!”
在這個年代,一首紅歌就能讓人紅一輩子的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