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余心中暗下決定。
反賊對武器的管制極嚴,鎮上僅有幾戶人家可以光明正大持有刀劍。
早在占領之初,普通百姓家的各類攻擊性武器就已被收走,包括獵戶賴以生存的弓箭與砍刀。
這是反賊防止百姓暴動的一種方式。
百姓手中沒有武器,也就不敢大肆反抗。
但反賊并沒有因此斷了鎮上所有獵戶的生路,只要能通過他們的資格審核,并承諾事后上繳一定的獵物作為租金,獵戶是可以暫時拿回自己的武器裝備的。
例如說,獵戶想拿回自己的獵弓,就必須承諾交上五斤獵肉作為租金。
進山之后,不管獵戶能否捕獲獵物,歸還裝備時都必須上繳租金。
交不起的,就得倒欠,日后償還。
多次無法償還租金的,便會直接被送上戰場當炮灰,規矩極嚴。
反賊的這個政策可謂冷血且巧妙,既有效限制了百姓的反抗能力,又能變相剝削獵物的勞動力,一舉兩得。
陳余打從心底不愿為反賊“打工”,但沒辦法,這是他唯一名正言順獲取武器的方式。
正想著。
慕容雪二女已經洗漱完畢回來。
林筱筱洗干凈身上的塵土后,換上慕容雪的衣服,看起來倒是極為標致,給人的第一印象就知不是窮苦人家的孩子。
普通人家的女子根本就沒有她身上的那種文雅氣質,令陳余不免心中起疑。
但并沒有多說什么,微微一笑后,指向自己的木板床,對林筱筱說道:“以后你就睡我的床,私下我叫你思思,外人面前就叫娘子吧。”
林筱筱點頭,“謝謝陳大哥,那你呢?你把床讓給我,你自己睡哪里?打地鋪?”
她貴為郡主,且尚未婚配,就稀里糊涂成了別人家的娘子,想起來就有點不適應。
以至于此時俏臉微紅,但沒辦法,謊話是她自己說的,后果就該自己承擔。
陳余也不害臊,直接牽起慕容雪的手,就走向另一床,平靜道:“我跟小姨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