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不掛,不念,不唱。”
“就埋。”
“讓他們一代代燒丹的時候,哪天運氣不好,爆個火,把這磚炸出來。”
“他們就得看。”
“看到那一頁,是咱清魂寫的。”
“不是要人認,是叫火認。”
副灶三號后頭,當晚起挖了個小土窖,封了一爐舊磚。
每塊磚都不掛名。
只寫一句話。
第一塊磚寫的是:
【齊慎,逃識而歸。】
第二塊磚寫的是:
【林騫、穆珩、趙晗,三人火前自署。】
第三塊磚寫的是:
【魂未滅,火未請,磚先埋。】
馬闖不再開堂課,不再叫弟子寫賬。
只吩咐一句:
“你們還想寫,就別寫紙。”
“寫磚,寫泥,寫火缸底。”
“誰寫得進去,寫得清楚。”
“哪天咱清魂真被拔了賬墻,拔了主爐,連個屋都沒了——也有人翻土能看見一句。”
“這命,咱認過。”
東嶺沒再來人。
合歡宗主也沒再提清魂堂一字。
一整月,清魂成了“掛不出磚、點不動火”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