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還好。”李倩站起來,問道,“真的是孫建安做的嗎?”
秦明點頭,肯定地說:“余強已經指認孫建安,而且我們也找到了他們合謀的證據。現在你也跟我去一趟警局。”
“嗯!”李倩哭了。
她之前就勸父母多關愛哥哥,讓他不要胡作非為,不要花天酒地傷害別人,可父母總說男孩子反正不吃虧,是外面的那些女人看重李家的錢。
大哥李晨也是這般囂張,一開始還知道花錢了事,后來居然強暴工廠里的女工。
被抓起來之后,父母居然花錢運作,大哥在牢里沒待多久就出來了。
從那之后,大哥變本加厲。
現在倒好,當初種下的因,現在有這樣的結果,能怨誰呢?
至于孫建安,也是她看走了眼。
明明自己長相普通,孫建安長得那么好,怎么可能看上她呢?原來是知道了她的身份,想利用她。
當時她還覺得父母做得不對,現在看來,是她太膚淺了。
孫建安被抓起來了,他極力否認罪行,但經過調查,余家那邊還有剩下的錢,正是李倩從銀行取出來的,而且上面還有孫建安的指紋。
證據鏈確鑿,孫建安即使不認罪,也能被定罪。
第二天清晨,唐小魚早早來到碼頭,等著劉美蘭回來,早飯也吃得很隨意。
劉美蘭和船工們忙得不可開交,幾乎一夜未睡。夜里拖了三網,捕撈到很多帶魚、鱸魚,還有梭子蟹和龍蝦等。
大家忙著分揀海鮮。
反正大家馬上就回島上了,到時候可以好好休息。
劉美蘭有點餓,陳嫂子做了海鮮粥,大家喝了一點,暫時不餓了,打算等回到岸上再吃頓好的。
漁船靠岸,楊總和井下石等采購商過來了。他們仔細觀察、檢測之后,發現這批海鮮質量上乘。
尤其是那四條四百公斤以上的[此處應明確是什么魚,原文表述不明],品質極好。
井下石對此勢在必得,準備空運到本土賣掉,這樣利潤更高。
他們給每條魚都標了號碼,然后在漁船上當場就開始叫價。
最后四條四百公斤的藍鰭金槍魚,以每條七萬的價格,被井下石買下。
另外,六條三百公斤的藍鰭金槍魚,以五萬五的價格,也賣給了井下石。
賣給井下石的金槍魚,總價值六十一萬。
再加上又購買了其他海鮮,價值四萬三,總共六十五萬三千元。
剩下的,兩條金槍魚,被楊總拍下,另外還有一條被另外兩個經銷商一人一半買走。